冯果,
博士生导师,男,汉族,1968年出生,河南
南阳人。1992年
武汉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,1994年晋升讲师,1999年晋升副教授,2002年
破格晋升教授。2005年英国
谢菲尔德大学访问学者。2005年入选
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,教授、博士生导师,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。
人物经历
1985年由
镇平高考取
中山大学人类学系,因父亲为教师,又是文革中的右派,于是选择了远离政治和现实的专业——考古专业。
1989年在没有告知
家人的情况下报考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研究生,没料到竟然以该专业第一名的成绩被武汉大学法学院录取。
1992年研究生毕业留校任教。1995年冯果教授投师于著名
国际经济法专家
余劲松教授的门下从事比较
公司法的研究,而他的
硕士生导师漆多俊教授也一如既往地关注着他的学业。
1999年获取博士学位。期间在中大学过历史、后又学过
经济法、
民商法及国际经济法,因“动乱”的原因,读研究生的第一年被派送到武汉
鼓风机厂与工人师傅相待一年,结下深厚友谊,对中国的国情有了初步了解。曾在律师事务所兼职,曾兼任珞珈律师事务所办公室主任,陪伴过不少司法官员,也一手编写了该所的有关材料,催生了一个司法部部文明律师事务所,参加过香港
华润集团收购武汉欧联东啤及
新加坡锡玛太
控股公司收购清江公司
隔河岩水电站等项目的谈判,对国企的处境和命运有所感受。
2007年,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。
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,任
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。
2016年9月至2024年5月,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。
社会任职
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,兼任
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
学术委员会副主任、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、
湖北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第一副会长、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、湖北省法学会商法学会副会长。
主要贡献
主要著作
《
现代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》,
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,23万字,系国内第一部也是的一部
系统研究公司资本制度的学术专著,该书立足于
比较研究、
经济分析等方法对我国先行资本制度及其相关问题进行了剖析,获得公司法学界有关人士的好评,并产生了较大影响,尤其是关于
公司信用、出资责任体系构建等为不少人所认同。据说
南京大学、中山大学、以及
复旦大学等院校将该书列为研究生的重要参考书。
此外参编或担任副主编的专著和教材共计十余部。
1、《
中国商事法》,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,该书是较早的一部
商事法专著,
2、《公司法教程》,
石少侠主编,
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,该书系高等
政法院校规划教材;
3、《
公司法新论》,
雷兴虎主编,
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版;
4、《中国涉外经济法法律问题新探》,余劲松主编,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;
主要论文
在《
中国法学》、《
法学研究》、《
法学评论》、《
现代法学》、《法律科学》、《
法商研究》、《
商事法论集》、《经济法论丛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,其中大部分被〈人大复印资料转载〉,具有代表性的有:
1、《股东现物出资的若干法律问题》,载《中国法学》1999年第6期;
2、《内幕交易与私权救济》,载《
法学研究》2000年第2期;(收录与〈商法精粹〉,2001年卷);
3、《论公司资本三原则的时代局限》,载《中国法学》2001年第3期(收录于〈中国法学〉英文版,2002年卷);
4、《控制股东的诚信义务及民事责任制度研究》,载《商事法论集》,第6卷,
法律出版社2002年9月;
5、《有封闭走向开放-----关于商事信用的若干理论思考》,法学会商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,《吉林大学学报》第一期将刊出。
6、《论股份公司发起人的出资义务与责任》,载《法学评论》1999年第3期;
7、《论控制股的转让》,载《法律科学》1999年第3期;
8、《也论人力资本与劳务出资》,《
法商研究》1999念第2期;
9、《公司自身股份取得制度研究》,《经济法论丛》,第一卷,方正出版社1999年。
10、《论私法的二元结构与商法的相对独立》,载《商法年刊》,第1卷,
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8月。
11、《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法律分析》,载《
现代法学》2000年第6期;
12、《论董事的善管义务》,载《现代法学》,1997年第4期。
出版图书
获奖记录
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。